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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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11-20
离婚六个不被允许的条件:
1.现役军人没有重大过错,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的。
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提出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5.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的。
6.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
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