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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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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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7
解除同居关系,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当事人因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区别,具体如下:
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
2.夫妻关系是法定的,而同居关系不是;
3.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同居则不一定;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则归各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