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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23-12-08

一、

离婚登记办理怎么申请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二、

离婚登记条件需要什么

离婚登记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的本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体现的是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此,必须有夫妻双方本人提出,协议离婚的,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并且还需要提供合法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提出的一方必须亲自向法官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是。

  2.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3.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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