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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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12-08
离婚后户口分户的办法:
首先,当事人凭离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分户。然后,户籍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审查。最后,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能够证明迁移人与房主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找法网提醒您,如原始户籍档案、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