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12-18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因遭受家庭暴力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法院发出保护令之后,施暴那方将不被允许靠近另外一方。
实践中,有时会将需要保护的那方(多是女方)送往救助站,能够接受至多一周的庇护。因为救助站有政府出资,收费又很低,政府也资金有限,不可能长期庇护弱势一方,终将离开救助站。这样的话,在受保护期间,就需要好好想一下接下来的出路。
情节较轻(法律意义上的,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一定要将管理小区的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存在机中、即使在紧急状况下也能快速翻出来的地方,切记!这和防止遇到入门歹徒的道理一样,打110的话,有可能遇到占线、分线、分辖区后再出警等情况,出警效率没有直接拨打辖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