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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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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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8
第一,在遭受家暴后,应及时报警,并在公安机关出警后,请求其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告诫书是公安机关出具的监督加害人的法律文书。注意检查告诫书内容,应包括施暴者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
第二,请求公安机关做笔录,并向其索要报案回执。报案回执能够最有效地证明婚内家暴行为,是离婚诉讼中的重要证据。此外,必要时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采取保护措施,事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三,全程应做好证据的保留工作。首先,在遭受暴力侵害之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及时、全面地保存证据,例如带血的衣物、伤痕、施暴的凶器等证物;其次,在事后就医时,应向医生说明家暴情形,并保存好医疗发票、医疗本、诊断证明、医疗报告、缴费票据等证物。此外,还应要求施暴者签下保证书。在施暴者承认错误后,应让其签写一个保证书。作为一种自认证据,保证书是今后对其采取法律措施的重要证据。
须知,面对家暴,无谓的逆来顺受是没有意义的,纵容只会换来变本加厉。因此,必要时我们还可以采取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