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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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01-12
出轨和家暴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对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准备离婚材料,如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