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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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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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1
一、遭遇家暴如何离婚
当遭遇家庭暴力活动并决定离婚时,当事人可按照两种途径进行适当的破局,包括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表示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等相关事宜亦需达成共识后方可进入法律程序进行办理。
然而若未能顺利达成协议离婚,那便只能通过诉讼渠道寻求解决办法了。
在此情形之下,受家暴一方必须精心起草起诉书,并向被告方所在地的当地法院递交离婚诉讼。
同时,为了增加胜诉机率,被家暴一方务必要尽可能收集到足够的家暴证据,以证明被告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只有这样,法院才有可能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进而做出离婚判决。
关于家暴证据的收集,当事人可以提供验伤报告、医疗记录等相关文件;此外,求助于社区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相关机构时,他们的工作记录也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