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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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9
继承人死了没有继承权。继承人若已去世,其本人将不再拥有继承权,但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通过转继承或代位继承的方式,由其继承人或直系晚辈血亲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若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且并未放弃继承,此时发生转继承。即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将转给其继承人。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即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即第二顺序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