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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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3
关于婚外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涉及到离婚时的损害赔偿问题。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了,若存在诸如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其次,婚外情行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而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具体而言,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已婚人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重婚,或者明知对方已有配偶仍与其结婚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同时,根据该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其同居或结婚的人,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