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09-23
一、产后抑郁离婚如何赔偿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产后抑郁症并非离婚请求赔偿的合理依据。
所谓的离婚损害赔偿,即是指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由于享有不当权益或者存在违约行为而严重违反了另一方基于配偶关系享有的权利,从而造成婚姻关系无法维系的情况下,对于遭受损害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仅限于下列几种情形才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求:
1. 重婚行为;
2. 与第三者保持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
3.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4. 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5. 存在其他重大过失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产后离婚怎么处理
1.如夫妻都愿意离婚且对于财产和孩子抚养达成共识,可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若非以上情况,由于女性处于哺乳期,通常只能向男方所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感情破裂后会判离。
否则,不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