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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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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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3
一、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精神赔款多少的问题,主要考虑六点:
(1)谁犯错,除非有法律特别规定;
(2)怎么犯的错,比如在哪儿,什么动作,等等;
(3)结果怎么样,就是给别人带来了什么影响;
(4)这个嘛,就是赔偿人赚了多少钱;
(5)赔钱的那个人有没有足够的钱去赔;
(6)就是起诉法院所在地方的生活水平是什么样的。
要是放到婚姻家庭里,法官们通常会看犯错的人做了啥,给受害者带来了多大的伤害,他自己又有没有钱,还有那个地方的生活水平如何,然后再决定赔多少钱。
审理时,法官会看看那个人干了多久,手段有多狠,对受害者的精神和身体伤害有多大,还有那个地方的生活水平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