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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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後如何分配
若夫妇中的一方离世,并且遗留有书面遗嘱的话,应严格遵循遗嘱的规定来执行遗产分配;而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则需依据法律明确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这其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次为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不得参与继承;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皆已不在人世,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当一方离世后,其与配偶共有的财产将被分割成两部分,其中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剩余的一半则归属于配偶个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