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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24-10-16

一、夫妻离婚后房屋是否可以分割

  离婚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割。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房屋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分割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不需要缴纳税款。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法律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税费: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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