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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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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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6
离婚了,若房贷尚未还完,房贷本身不能直接过户给女方。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在存在按揭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办理过户手续的。
这是因为过户要求房屋处于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状态。因此,若想在离婚后将房贷房屋过户给女方,首要前提是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离婚后按揭房过户给女方,依据具体情况可划分为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过户给原夫妻中的一方:若双方同意将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中的一方,需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双方名字变更为其中一方,并由被过户方继续承担按揭还款责任。
2.过户给另一方:若要将房屋过户给离婚后的另一方,首要条件是还清银行贷款。若资金不足,可尝试申请转按揭,但需注意多数银行已停办此业务。
此时,银行建议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并重新缴纳相关税费,或办理房产公证后,由原按揭人继续还款。
3.过户给第三人:若双方决定将共同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同样需先还清银行贷款或第三人代为清偿后方可进行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