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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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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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1
事实婚姻的财产认定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1.若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应遵循登记婚姻关系的规则。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应当按照这些约定进行处分。
2.若双方未就财产分割达成约定,则个人财产应不予分割,而共同财产则需通过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3.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4.在具体操作中,法院会考虑双方在事实婚姻期间对财产的贡献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抚养需要等因素,以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法院也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尽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方案。
事实婚姻的认定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前,如1986年3月15日以前:
(1)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在起诉离婚时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2)若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则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