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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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8
再婚前的子女,即婚生子女或与前配偶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当然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这里的子女,明确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无论父母是否再婚,其婚前或婚后所生的子女,均享有对其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再婚并不会剥夺或影响这些子女原有的继承权益。
再婚对之前子女的继承权并无实质性影响。再婚只是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的重新建立,它并不改变先前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和继承权。
在继父母离世后,其婚前或婚后所生的子女,无论是亲子女还是继子女,只要符合法定继承条件,均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继承遗产。
因此,再婚后的家庭结构中,继子女和亲子女在继承权上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