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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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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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婚外情本身并不构成可以直接起诉第三者的法律依据。因为婚外情主要涉及的是道德和伦理问题,而非法律问题。除非第三者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条款,如重婚罪,否则通常无法直接起诉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