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10-30
自当事人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受理。
在此后的30日内,若由于节日假期等原因推延,则自假期结束之日的首个工作日起重新计算。
如在上述30日内,当事人未能再次赴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登记申请,该行为将被视为其撤销离婚申请。
在此期间内,无论哪一方表示反对离婚,均意味着双方尚未就此问题达成共识。
他们必须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事宜,或者继续共同生活,以期进一步冷静思考和反思。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中的30天时限,即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