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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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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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1
如果丈夫和小三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不构成重婚罪。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比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参加社交活动等,那么就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重婚”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与配偶登记结婚,再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二是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即先法律婚后事实婚的重婚。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