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10-31
重婚与同居有明显的区别:
1、法律定义: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同居一般是指与他人进行居住的行为,特别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2、法律后果:重婚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同居通常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同居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等。
3、构成要件:重婚要求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明知对方有配偶。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只要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即可。
4、主观目的:重婚通常是以结婚、组成一个家庭为目的。同居可能是以满足生理或心理上的某种需求为目的,且同居者与其配偶可能仍然保持夫妻关系。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