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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24-11-05

一、欺诈婚姻是否能撤销的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可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审判实践中,可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多结合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予以综合认定。

  1.指定传染病,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主要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了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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