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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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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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一、离婚对方有债务一起分担吗
离婚时对方债务是否共同分担,需要根据债务性质来判断。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双方需要共同分担。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但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分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离婚时,对于债务分担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