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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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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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0
离婚了还有房贷,其偿还责任应当根据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承担共同偿还贷款的义务。
2.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由其中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在二婚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对于房产的分割,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并且已经付清全部房款,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包括婚前取得产权证和婚后取得产权证但出资在婚前的情况。
2.如果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同样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
3.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并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4.如果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那么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同样一般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