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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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12-11
面对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反悔的一方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
1.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申请情况和理由,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双方重新考虑后决定继续婚姻关系,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若一方在冷静期内明确表示不愿离婚,则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权利保障了当事人在冷静期内对婚姻关系的再思考。
1.协议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意愿,则需按照既定流程继续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明。
2.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确系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