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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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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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4
夫妻没分居,但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仍然可以判离婚。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非是否分居。
(1)如果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2)若无法达成协议,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2.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即使双方没有分居,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离婚。
对于没有分居但希望协议离婚的夫妻,应遵循以下步骤:
1.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初审,若认为满足离婚条件,将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进入离婚冷静期,为期30天,期间任何一方若不同意离婚,均可撤回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整个过程要求双方必须到场,若一方不到场,则无法完成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