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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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12-25
离婚后户口是可以迁到父母房产下的。
1.双方在离婚后,由于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可能会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当事人有权选择分户或将户口迁出。这种迁出的权利虽然基于个人意愿,但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2.为了完成这一迁移过程,需要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具体来说,就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3.如果是由农村迁往城市,还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然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离婚后,户口迁回父母家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则: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如果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同意接收,并且符合迁移条件,那么就可以办理迁回手续。
1.同样需要遵循《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包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等步骤。
2.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在办理迁回手续时,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了解具体的户籍政策和迁移流程。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