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5-01-02
1.面对老公家暴行为,受害人首当其冲应当报警,明确告知警方发生了家庭暴力事件,并要求警方制作详细的出警记录。
2.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警方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进一步详细记录家暴事件的起因、经过、伤害程度等,这些都是认定家庭暴力行为的重要证据。
,在家暴报警后,多种材料均可作为法律上的证据。
1.公安机构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它们不仅记录了事件的基本信息,还详细描绘了暴力事件的经过和后果。
2.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这些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同样具有证据效力。
3.如果有目击者愿意作证,他们的证人证言也是强有力的证据,但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申请证人出庭,并接受法庭的询问和质证。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是家庭暴力案件中证明事实的重要手段。
1.受害人首先需要找到愿意作证的证人,这可以是子女、邻居或其他知情人士。
2.受害人或其代理人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的申请,并附上证人的基本信息和拟证明的事实。
3.在申请获得法院批准后,证人应按照法庭的通知准时出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双方的质证。
4.证人证言必须客观真实,反映家暴事件的真实情况,以帮助法院查清事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