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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25-01-03

在冷暴力离婚的情况下,一般难以依据现行法律直接要求赔偿。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主要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家庭暴力”通常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对另一方的冷漠、忽视、拒绝交流等精神上的疏离,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律所界定的家庭暴力范畴。

另一方面,虽然冷暴力可能给对方带来精神上的痛苦,但要证明其达到需要赔偿的程度存在一定难度。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如冷暴力的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对另一方精神和生活造成的实际影响等。若能证明冷暴力行为构成对另一方人格尊严、身心健康的严重侵害,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可能会得到一定赔偿。

在离婚时,女方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向男方要求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家务劳动补偿。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家务劳动,在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以体现对其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

(二)离婚经济帮助。若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比如缺乏经济来源、没有住所等,而男方有负担能力,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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