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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25-01-15

 一、女方不孕男方离婚赔偿标准

  女方不孕男方提出离婚,赔偿标准法律上并无规定:

  1.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果男方自愿赔偿,女方就有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是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而不是单纯基于女方不孕这一理由。

  3.如果法院最终判决离婚,且男方没有其他诸如对婚姻不忠、虐待或伤害女方的行为,女方通常是不会得到赔偿的。

  因此,女方不孕男方离婚赔偿标准并非固定,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三、离婚后孩子如何改姓名

  离婚后,如果要为孩子改姓名,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1.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需要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等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

  3.如果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

  4.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会根据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5.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需要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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