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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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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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15
女方有过错时,男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上,通常仍需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基本原则。
1.值得注意的是,若女方的过错行为已触及法律明文规定的范畴,例如重婚、与他人保持持续的不正当性关系或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她可能会面临财产份额的扣减。
2.在此情境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各自的经济状况等,以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定。
具体而言,法院会评估过错方对婚姻破裂的责任大小,以及无过错方在婚姻期间的经济付出和牺牲,从而决定在财产分割上是否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倾斜。
女方存在过错行为时,其过错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1.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院始终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2.对于年幼的子女,尤其是不足两岁的,法院通常会判令由母亲抚养。
3.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成长过程中的有利因素,如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与子女的感情联系等,以作出最有利于子女的抚养权判定。
4.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还会特别征询其意见,作为判定抚养权的重要参考。
因此,尽管女方存在过错,但只要她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且过错行为未对子女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她仍有可能获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