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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25-02-17

一、

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还有探视权吗

  在离婚情况下,即使女方选择不给抚养费,她仍然享有探视权。

  1.探视权是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它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存在,不能因抚养费问题而被剥夺。

  2.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并不影响其探视权的行使。当然,如果女方的探视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中止其探望权,但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离婚女方在特定情况下会丧失探视权。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女方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这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2.女方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这严重违反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3.以及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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