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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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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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20
第二次离婚起诉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法律证件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1.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送达地址是必不可少的,这些信息是法院进行传票送达与判决书送达的基础,必须确保真实有效。
2.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包括:
(1)结婚证明,以证实双方的婚姻关系。
(2)子女出生证明,用于处理与子女相关的法律事务。
(3)财产清单,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
(4)感情确已破裂证明,这是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
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时,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经历了首次离婚诉讼的不准离婚裁决,当事人在再次分居满一年后重新提起离婚诉讼,也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获得离婚的批准。
2.这一条件即双方感情关系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恢复,或者存在如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
因此,第二次离婚诉讼并不总是能够直接获得离婚判决,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