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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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5-02-25
面对欠钱不还且法院起诉时找不到人的情况,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仍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离婚:
1.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说明对方下落不明的情况。
2.法院在受理后,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在公告期满对方仍未出现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3.判决生效后,即视为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4.虽然债务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直接审理范围,但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双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是否存在共同债务等,以作出公正的裁决。
5.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当债务人失踪且欠款未还时,债权人需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以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法律保护。在此情境下,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主要包括:
1.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2.通过提起诉讼、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提出要求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3.若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债权人可通过上述方式延长诉讼时效,确保自身债权不受时间限制。建议债权人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据、转账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