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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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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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07
女方带走孩子通常不能直接报警,在夫妻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均为孩子的监护人,拥有共同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女方带走孩子,民警通常会将其视为家庭纠纷,并进行协助调解,而不会对女方进行处罚。
2.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能直接报警要求追回孩子,但报警可以作为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
例如,报警回执、笔录等可以证明女方带走孩子的事实,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抚养权诉讼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3.如果女方在带走孩子后,不允许另一方探视或接触孩子,那么受影响的父亲一方可以凭借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将孩子带回,或者争取更多的探视权和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