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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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10
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确实可以申请离婚。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
2.若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在得知此情况后,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一规定保障了婚姻双方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因此,当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时,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离婚。
重大疾病未告知在婚姻关系中确实可能构成欺诈。
1.欺诈在法律上通常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2.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却故意隐瞒,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结婚,那么这种隐瞒行为就构成了对另一方知情权的侵犯,同时也影响了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因此,重大疾病未告知在婚姻关系中应被视为欺诈行为,受害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