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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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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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8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不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去。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这是因为婚姻状况的变更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必须由本人确认并办理。
无论是从“未婚”改为“已婚”,还是从“已婚”改为“离异”或“丧偶”,都需要携带相应的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以及去世者的《死亡证》等。
1.户口本婚姻状况的更改流程相对明确,首先需要本人携带必要的证件(如结婚证、离婚证、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或死亡证等)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2.在派出所,工作人员会核实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婚姻状况的变更登记。
这一过程旨在确保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相符,维护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户口本婚姻变更所需的材料根据变更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一般来说,从“未婚”改为“已婚”需要携带《结婚证》;
2.从“已婚”改为“离异”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3.而从“已婚”改为“丧偶”则需出示去世者的《死亡证》。
此外,根据不同情况,如户口迁移、收养、解除收养关系等,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迁移证、收养公证书、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