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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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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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1
离婚房产的分割可以夫妻先进行双方协商,若是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分割:
1.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确定房产的分割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2.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同时也会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处理同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婚前房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这类房产在离婚时通常归登记一方所有。
2.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这类房产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这种情况下,未登记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才有可能请求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