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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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2
生了孩子不是就算是事实婚姻。
1.现在已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且这种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里的“不受法律保护”指的是在民事法律方面,同居关系无法获得与合法婚姻相同的权益。
2.在刑法领域,仍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若某人在事实婚姻状态下又与他人结婚,则可能构成重婚罪。
因此,生了孩子并不能自动构成事实婚姻,双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能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法律对事实婚姻的界定主要依据时间节点和相关规定。
在此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这表明,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具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和程序要求
事实婚姻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无配偶状态: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应均无配偶,否则将构成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的是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形式: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判断其是否构成事实婚姻的关键。
3.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这不仅是内在夫妻生活的体现,也是外在社会认可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