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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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3
父母包办婚姻,如果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是可以撤销的。
1.民法典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如果婚姻是出于包办、买卖等非自愿的情况下形成的,那么该婚姻就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包办婚姻的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婚姻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即婚姻并非出于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而是由于包办、买卖等原因形成的。这是撤销婚姻的首要条件,也是最重要的条件。
2.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撤销请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和法院。撤销婚姻的请求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或法院提出。一般来说,应该是当事人结婚登记地的婚姻登记处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