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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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5-04-21
婚前财产离婚后是没有分割权的:
1.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
2.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3.夫妻间对财产的合法约定,无论是书面还是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只要约定为个人财产,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所有: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这是最基本的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如果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还包括部分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但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以及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合法约定,包括书面的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只要约定为个人财产,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