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5-04-23
在探讨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产是否算作婚内财产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产的权属原则。在我国,房产的所有权通常遵循登记原则,即房产证上的登记人为房产的合法所有人。
1.如果婚后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房产证上明确登记的是父母的姓名,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父母的合法财产,与夫妻双方无关,不能算作婚内财产。
2.婚内财产通常指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通过合法收入所获得的各项财产及财产性权利。
(1)这些财产和财产性权利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之前所取得的。
(2)父母名下的房产,由于其权属已经明确为父母所有,因此不符合婚内财产的定义。
关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关键在于父母出资时的意愿和出资方式的明确性。
1.如果父母在出资时明确指明这笔钱是专门用于购买夫妻双方的房产,并且房产证上也明确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就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父母在出资时并没有明确指明这笔钱是归夫妻双方所有,而是直接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产,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其中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2)如果父母在出资时明确指定这笔钱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