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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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27
离婚了,房贷是可以变更为一个人的。离婚不仅意味着双方情感关系的解除,还涉及到财产、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的处理。
1.在房产分割方面,如果双方有贷款未还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更贷款人的信息。
2.需要在法院的协调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因此,在离婚时,若房贷尚未还清,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法律手段将房贷还款人变更为其中一方。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最为复杂和敏感的问题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约定优先: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且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等。
3.特殊财产处理:
(1)对于复员费、转业费等特殊财产,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考虑各自管理、使用的实际情况。
4.个人财产保护: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虽然可能因时间的推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表象,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类财产仍应视为个人财产。
5.举证责任与分割原则:
(1)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也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