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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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27
离婚了,房贷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给老公的,具体来说,这一过程需要得到债权人,即银行的同意,只有在银行认可的情况下,该房贷债务才能从原借款人转移至受让人,也就是老公。
1.如果银行不同意,那么房贷就不能进行转移,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也可以自行协商约定房贷的偿还方,可以是其中一方,也可以是第三人。
2.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意味着,如果房贷原本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双方都有责任进行偿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将房贷转移给其中一方,并且得到银行的认可,那么这一转移就是合法的。
不离婚的情况下,如果配偶存在重婚行为,另一方是可以告重婚罪的。
1.具体而言,如果配偶未离婚就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未离婚就与之结婚的,这些都构成了重婚的情形,受害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将受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因此,不离婚并不影响对重婚罪的追诉。在实际操作中,受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重婚行为,以便司法机关能够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