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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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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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06
聚焦未婚妈妈生育权的介绍
北京市目前尚无针对“非婚母亲”的相关生育条例。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王小明律师认为,如果说生育本身是妇女的一种权利,但由此引起的另一个生命却包含着更多权利,其重要性和复杂性并不亚于生育权。但这两种权利又不能相互剥夺,彼此取舍。因此,社会的责任,是更好地保护这两种权利,尤其是不能自主选择、不能自我保护的被生育者的权利。为此,王小明律师建议,北京立法机关应该建立起保护生育者和被生育者合法权利的制度。虽然不禁止非婚妇女通过人工手段受孕,但应限定条件,比如法定年龄以上,无严重遗传性疾病,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等。
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刘林平副教授指出,我国以往的法律都规定生育权只能通过婚姻实现。但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从全球状况可以看出,今后不结婚的人会越来越多,如何保证这部分人的生育权是一个意义重大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多元化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在北京,单身女性越来越多。同时,有少数单身女性准备或选择了做独身母亲,她们“不想结婚,又希望享受身为人母的幸福”。目前,这一现象有增多之势。
但在我国,“非婚生育”既要受到法律的质疑,又要承受社会舆论的重压。独身母亲始终生存在社会的夹缝中,面临着一系列令人头痛的问题,诸如计划生育指标、孩子的户口、今后的教育以及公众舆论等等。那么,独身母亲到底是在怎样一种状态下生存呢社会各界又是如何看待“非婚生育”这个问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