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2-07-28
1、适用范围: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内地有住所;
2、受理机关: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若内地居民进行诉讼,也可在内地居民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3、提交文件:
①民事起诉状3份
②结婚证
③财产证明
4、程序。
①同一般法院诉讼程序;
②内地居民取得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后直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③台湾居民将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及他们的生效证明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④台湾居民返台后,将上述文书的公证本送交海峡交流基金会办理验证;
⑤验证后,若内地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直接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若内地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台湾居民须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认可民事判决;离婚日期以内地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受理地点: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
2、适用范围:仅适用双方在内地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且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3、应提交文件:
①台湾居民一方:台胞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
②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本;身份证;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