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2-09-06
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来源于相互的坦诚和信任。夫妻一方婚前隐瞒年龄,另一方婚后知情后起诉离婚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1)双方结婚时,隐瞒年龄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如果起诉离婚时仍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查明情况后应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主动宣告婚姻无效;如果起诉时,对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可按一般离婚案件处理。
(2)双方结婚时,一方隐瞒年龄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婚姻无效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认定该行为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理由。
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犯罪嫌疑人利用合法的婚姻为幌子,来骗取合法的婚姻登记,这是诈骗犯罪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当前,诈骗者的目标,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和贫困人群的婚姻诈骗上,诈骗案件呈上升态势。
现在很多人以婚姻作为诈骗的诱饵来骗取钱财,那骗婚的处罚依据是怎么样规定的?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