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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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5-05-26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转账是否要还,需根据转账性质判断:
赠与性质:若转账是男方自愿给予女方,明确表示为赠与,如特殊节日发的有特定含义金额的红包(如520、1314等),或明确表达爱意的转账,一般无需返还。赠与行为一旦完成,所有权转移,女方无需归还。
借贷性质:若转账是女方以借款名义获得,且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比如有借条、聊天记录能证明是借款,那么女方需要偿还。男方可凭借相关证据,要求女方归还借款。
共同生活支出:如果转账用于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销,如房租、水电费等,一般不能要求女方单独偿还。因为这是双方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
在判断转账性质时,需结合转账金额、转账背景、双方聊天记录等综合确定。若双方对转账性质及是否返还存在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和证据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