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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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27
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有可能算是工伤,如果职工在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视同工伤的。
1.所在单位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及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人文关怀和法律保障。
2.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且满足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那么其所在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这一过程中,单位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记录、抢救记录等,以证明职工确实是在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并导致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一规定明确了心脏病突发多少小时内死亡可以算工伤的具体时间限制,即48小时,这里的48小时是从职工突发心脏病开始计算,直到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时间段。
2.如果职工在48小时之内经过抢救恢复了生命体征,但随后又因其他原因死亡,那么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
3.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但并未导致死亡,而是经过治疗康复了,那么这种情况也不属于工伤范畴。
只有在满足突发心脏病且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