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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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06
事实婚姻,并不属于婚姻关系的范围。
1.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女才具有婚姻关系。
2.即便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甚至已经举行了婚礼,只要没有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他们的关系在法律上就只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
因此,对于那些希望通过婚姻来获得法律保护的男女双方来说,进行结婚登记是至关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事实婚姻有着明确的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民法典还规定了结婚的法定年龄、自愿原则以及一夫一妻制原则等,这些都是构成合法婚姻关系所必需的要件。
因此,事实婚姻由于未进行结婚登记,自然就不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